深圳市潘多拉文化教育有限公司 簡稱:(潘多拉) 成立于2016/1/18,法定代表人為 潘燕霞,注冊資本為 10.00 萬元人民幣,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 914403003599397437,企業地址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區馬田街道將石社區將圍新村13排14棟1-4層,所屬行業為廣播、電視、電影和錄音制作業,經營范圍包含:一般經營項目是:翻譯;文化藝術咨詢;書法培訓;教育培訓。,許可經營項目是:校外托管服務(含餐飲服務)。深圳市潘多拉文化教育有限公司公司電話:15989306887、郵箱:15989306887@163.com